中共蚌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4-07-13     浏览次数: 733

     一、负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法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

    四、负责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维护和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纠正违反党内法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受理干部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

    七、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八、做好上级纪委、学校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