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0年清明节期间廉洁纪律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2     浏览次数: 1088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就严明清明节期间廉洁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前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宣传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纪委和学校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纪律的典型案例通报,严格对照自身进行检查,教育引导所辖师生员工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不断强化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不松懈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营造清廉过节、勤俭过节、安全过节氛围。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过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疫情防控的重要节点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抓细抓实,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自部署和督查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纪律红线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疫情防控理念,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向全体师生员工严明十项纪律要求:

    (一)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有关要求,不组织或参与现场祭扫等群体性聚集活动或祭后群体性聚会聚餐等

    (二)严禁未经请示报告、批准同意私自返蚌、离蚌等行为;

    (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者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四)严禁指使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采摘园、农家乐等吃喝游玩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活动;

    (五)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六)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七)严禁在城市道路、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八)带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禁耍特权、搞特殊

    (九)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日报告、日打卡制度,不得瞒报、谎报、漏报;
    (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纪律,不得脱岗、空岗、漏岗。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学校执纪部门要守住重要节点、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师生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报告学校纪委。校纪委办公室将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上报、严查快处、严肃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监督举报电话:3177258、18196636301

监督举报邮箱:jiwei@bbc.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蚌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