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教学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9     浏览次数: 741

各教学单位、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蚌埠学院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为增强广大教职工遵纪守规意识,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保障部门范围内开展一次教学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在57日前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蚌埠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院字2018〕62号)《蚌埠学院2017-2020年教学事故案例警示材料汇编》等材料,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

    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查一查是否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立行立改。发布

三、要强化责任意识,警示广大教职工要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教学制度和教学纪律,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遵纪守规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查一查是否存在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淡漠问题,立行立改。

四、要强化质量文化意识,大力开展质量文化的宣传,组织关于质量标准的研讨和学习,使广大教职工心中有戒尺,对教学纪律心存敬畏,从而把纪律和责任外化为自觉行动,查一查是否存在质量文化建设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全面检视本单位本部门是否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教学纪律问题,是否存在责任意识淡漠问题,是否存在质量文化建设薄弱问题。总结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请于59日前交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邓意老师处365702213@qq.com

            

 

中共蚌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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