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做好处级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提醒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2     浏览次数: 601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结合《2021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处级干部要在梳理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写好述职述廉报告,现将有关要求提醒通知如下:

一、述廉内容须包括:()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二、述职述廉报告首页注明单位、职务、姓名及时间,并在文末处由本人签名。由各单位收齐后于3月28日前交至学校纪委办郑发友同志处(行政楼304室

三、述职述廉报告将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并同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中共蚌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