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学校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学校党委《蚌埠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院党字〔2011〕20号)《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院党字〔2015〕18号)和《蚌埠学院落实推进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院党字〔2016〕8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开展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审处),纪委副书记或监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处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处级领导干部。
第四条考核内容
(一)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情况。
(三)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约束机制和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执行党(政)务公开、经费使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情况。
(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从政情况,以及本单位干部、党员、教职工遵纪守法情况。
(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早抓小,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
(六)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行为情况。
第五条考核方式
(一)年度考核。各二级党组织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年终述职述廉要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师生的民主评议。结合年度目标考核,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蚌埠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进行逐项考核。
(二)日常考核。学校党委和纪委每年结合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风险防控,采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巡查、调研等方式进行。
(三)专项考核。学校党委和纪委结合重点工作,对师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考核。
第六条考核结果运用
(一)学校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限期整改,提出处理意见。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凡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发生重大违纪行为,以及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学校本年度内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中,均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
(三)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蚌埠学院落实推进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第五章“责任追究”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四)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学校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蚌埠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院党字〔2011〕20号)同时废止。
附:《蚌埠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
蚌埠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
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项目 | 分值 | 考 核内容 及 评 分 标 准 | 扣 分 因 素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1、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情况 | 15分 | 1、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有记录。(5分) 2、按时完成上级党委纪委、院党委纪委布置的各项工作。(5分) 3、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总结。(5分) | 1、每有一次会议缺席扣1分,扣满5分为止。 2、每有一项工作未完成扣2-5分。 3、无计划扣2分,无总结扣3分。 | ||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 20分 | 1、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细则。(3分) 2、定期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记录。(3分) 3、有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责任人明确。(2分) 4、上级及学院党委、纪委专项(如廉政风险防控、廉政文化进校园、改进工作作风等)工作开展情况。(12分) | 1、未制定细则扣3分。 2、未研究过此项工作扣3分。有研究无记录扣2分。 3、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清,责任不明扣2分。 4、未按要求开展专项工作扣1-12分。视各单位开展专项工作具体情况综合比较决定。 | ||
3、班子及成员廉政勤政情况 | 25分 | 1、领导班子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5分) 2、实事求是、按时按要求填报年度《个人事项报告表》。(5分) 3、主动进行礼品登记和上缴。(2分) 4、主动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5分) 5、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积极配合上级和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案件的查处工作。(5分) 6、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3分) | 1、群众反映有不廉洁情况经查属实的酌情扣5-10分,有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未按规定执行每1人扣1分,“2、3、4、5、6”每项扣完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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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风建设情况 | 15分 | 1、领导班子定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政策,学习有记录。(3分) 2、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方面的宣传教育。(3分) 3、单位风清气正,师德师风优良,学术行为端正。(3分) 4、按照学院规定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主动征求群众意见,会上成员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措施。(3分) 5、执行《蚌埠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情况。(3分) | 1、无学习记录扣3分。 2、未组织过教育活动扣3分。 3、单位出现师德师风投诉经查属实的扣2分,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属实的,扣3分。 4、没有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3分。 5、重点检查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礼金、礼品、高档烟酒、休闲娱乐发票情况、利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情况;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贵重礼品情况。存在上述问题的扣5-10分,情况严重的执行执行一票否决制。 本单位人员在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看娱乐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人次扣1分。 | ||
5、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 | 15分 | 1、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4分) 2、凡“三重一大”的决策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有记录。(8分) 3、建设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党建、财务、人事等群众关心的问题。(3分) | 1、未建立制度扣4分。 2、无集体决策会议扣6分。 3、未向教职工公开的扣3分。 | ||
6、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 10分 | 1、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财务管理规范。(2分) 2、无乱办班、乱收费行为。(2分) 3、其它专项治理工作待上级布置后执行(6分) | 1、财务管理不规范,发生私设“小金库”的扣2分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发生乱办班、乱收费等情况的,每出现一项扣1-4分;发生私分公款情节严重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3、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扣6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
说明:检查评价采用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分值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为合格;60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