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jw发布时间:2018-10-11浏览次数:101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安徽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皖纪办明电〔201834号)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方案通知如下,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做好本单位测试工作。

一、测试对象

我校全体教职工党员。

二、测试内容

2018818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文及相关释义、学习问答。

三、方法步骤

(一)进入“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页面

在以下三种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即可:

1.通过手机或电脑,百度搜索“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点击进入;

2.通过“安徽纪检监察”APP,在首页找到“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点击进入;

3.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

二维码:

(二)注册

进入平台首页后→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设置密码→点击下一步→选填真实姓名、真实身份等资料→点击提交→选填自己具体单位→点击提交→完成注册。

(三)登录

注册完成后,进入平台首页→输入手机号→输入密码→点击登录。

(四)学习

登录后,点击“在线学习”,进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题库”,即可开始学习。

(五)测试

登录后,点击“在线测试”,进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线测试”,即可开始答题。测试页面将随机组合出20道选择题,答题结束自动生成成绩,60分为测试合格;如未通过,可选择重新答题,直至合格为止。答题成绩自动计入平台“我的成绩”中。

四、测试方式

为确保注册率及合格率,同时也便于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建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总支或支部为单位,组织教工党员集中进行注册、学习、测试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凡属测试范围的党员干部都要参加测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或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须在单位集中测试后再次接受测试,测试可自行进行;

2.党员干部的平台注册率须达到100%且测试合格率不得低于80%,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测试合格率须达到100%

3.测试截止时间为20181130日,学习测试对象须在该时间节点前至少要参加并通过1次以上在线测试;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测试开展情况的填报工作,并于2018123日前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至校纪委办(行政楼306室)。

附件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开展情况统计表




   中国共产党蚌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11



附件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

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报送日期:


本单位党员总数(人)


参加测试党员人数(人)


总支及各支部开展集中测试的次数(次)


参加测试党员合格率(%


总支及各支部的纪检委员人数(人)


参加测试纪检委员合格率(%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