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管审理室三个室。
一、综合管理室工作职责
1.协助纪委办领导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受、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2.负责文书、印章管理及使用,文件和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负责保密工作的布置、检查,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3.负责纪委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对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负责本部门会议室管理。
4.负责本部门网站管理和纪检监察内网管理工作。
5.负责纪检监察信息编报工作。
6.协助领导做好党纪、政纪、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抓好全校专、兼职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7.负责部门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纪检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以及部门财务、办公用品购置等内部事务工作。
9.协调领导做好与学校其他部门、单位的联系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2.负责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组织开展有关党风、工作作风监督专项检查、督查,以及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调查研究和掌握了解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3.负责对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审查、调查、核实、取证等工作,撰写审查、调查报告,安排好与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的谈话及事后的教育等,落实执纪安全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党纪监督员工作。
6.负责执纪审查谈话室、监控室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案管审理室
1.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办理信访登记、催办、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受理申诉人不服处分的申诉,保护举报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利。
2.负责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做好各类台账登记工作。
3.负责案件管理系统管理,做好各类案件业务报表编制与上报工作。
4.负责管理学校党政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协助做好廉政(洁)审查、意见回复工作。
5.负责组织对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6.负责保密档案室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