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电子廉政档案建设,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推广使用电子廉政档案系统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全校在职和已退休(自2018年1月起至今)的处级领导干部均需填报《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且该表格格式不能随意改动。
2.2018年1月起退休的处级领导干部的填报工作由该领导干部(见附件2)退休前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并上报。
3.其中红色栏目为必填项,其他栏目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填写。
4.“性别”等存在下拉选项的信息项,请按要求选择,否则无法导入。
5.时间格式为yyyy/MM,例2019/11。
6.“档案所在单位”一栏,统一按照学校最新的二级机构设置名称填写(见附件3)。
7.“单位性质”一栏,统一填写为“事业单位”。
8.“单位级别”一栏,统一填写为“厅级”。
9.“是否单位一把手”一栏:包括党政一把手。
10.“国家监察对象类型”一栏,统一填写为“公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11.“干部管理权限”一栏,统一填写为“均不是”。
12.“学位”“职级”等栏目须按照附件1表格里的《填表说明》填写。
13.每个单元格填写的内容不能超过100个字。
二、报送时间
各单位、各部门在5月10日前将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填写的《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287051349@qq.com)。未尽事宜以及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联系纪委办王璇同志(电话:3177269 18055209906)。
附件:
1.个人基本情况-基本信息_模板(另行下载)
2.蚌埠学院退休处级领导干部一览表
3.蚌埠学院各二级机构设置名称
中共蚌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