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个人基本情况及信息表格的通知

发布者:jw发布时间:2021-04-27浏览次数:173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电子廉政档案建设,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推广使用电子廉政档案系统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全校在职和已退休(自2018年1月起至今)的处级领导干部均需填报《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且该表格格式不能随意改动。

2.2018年1月起退休的处级领导干部的填报工作由该领导干部(见附件2)退休前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并上报。

3.其中红色栏目为必填项,其他栏目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填写。

4.“性别”等存在下拉选项的信息项,请按要求选择,否则无法导入。

5.时间格式为yyyy/MM,例2019/11。

6.“档案所在单位”一栏,统一按照学校最新的二级机构设置名称填写(见附件3)。

7.“单位性质”一栏,统一填写为“事业单位”。

8.“单位级别”一栏,统一填写为“厅级”。

9.“是否单位一把手”一栏:包括党政一把手。

10.“国家监察对象类型”一栏,统一填写为“公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11.“干部管理权限”一栏,统一填写为“均不是”。

12.“学位”“职级”等栏目须按照附件1表格里的《填表说明》填写。

13.每个单元格填写的内容不能超过100个字。

    二、报送时间

各单位、各部门在5月10日前将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填写的《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287051349@qq.com)。未尽事宜以及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联系纪委办王璇同志(电话:3177269  18055209906)。
    

附件:

1.个人基本情况-基本信息_模板(另行下载)

2.蚌埠学院退休处级领导干部一览表

3.蚌埠学院各二级机构设置名称

 

 

中共蚌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