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心积虑规避招标,这名校长挨处分

发布者:jw发布时间:2022-04-18浏览次数:1139

“是我心存侥幸,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给自己‘招’来了处分,我很后悔。”在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职业学校党员警示教育大会上,校长陈某谈及自己的违规违纪行为时懊恼不已。


去年8月,贵池区委巡察办向区纪委监委移交线索,反映该区某职业学校在零星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问题。对此,区纪委监委及时召开线索研判会议,决定按照“室组”联动模式,成立联合核查组进行提级办理。


核查人员调阅该校2014年以来零星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账目,同时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谈话了解相关情况。


“你是否清楚贵池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你校符合招标条件的零星工程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标?”核查人员找到该校负责零星工程建设管理的学校总务处主任查某了解情况。

“相关规定我是清楚的,预算超过10万元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但近些年来我们学校零星工程建设预算都不超过10万元,所以就没有公开招标。”查某对学校不公开招标或规避招标的行为矢口否认。随即,核查人员又询问了参与零星工程建设管理的其他校领导,都与查某口径一致。


拥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核查人员察觉到此事并非如此简单,但难以从校领导处找到办案突破口。就在核查陷入困境时,负责核查该校账目的工作人员发现一张11.8万余元的自行车车棚安装工程建设发票,相关附件显示该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核查组进一步对该发票的收款方、签字人员及相关附件进行认真研判,决定再次找在发票上签名的校长陈某等人谈话。

“2015年你校有一项自行车车棚安装工程,你还能回忆起来当时的结算价格是多少吗?”

“时间有点久了,具体结算价格我不记得了,但肯定不超过10万元。”校长陈某的回答斩钉截铁。

“请你仔细看一下这张发票,上面是你本人的签名吗?这项自行车车棚安装工程总金额超过了10万元,为什么报账附件里没有公开招标的相关资料?”

“这……”见核查人员已经掌握了确凿证据,陈某支支吾吾起来。


据陈某交代,其在担任贵池区职业学校校长期间,以时间紧张、资金缺乏、考虑安全等为由,对符合招标条件的零星建设工程不公开招标或拆分工程、规避招标,直接指定相关人员承接承建。后续核查发现,陈某还存在对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学校实训工匠中心教室改造工程等项目进行违规拆分、化整为零以规避招标的行为,所涉工程累计资金达74万元。同时,陈某还被查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工程承建老板吃请的违纪事实。


最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分别受到党纪处分。